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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東營市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東營市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8〕9號)精神,樹立政府公開、公正、誠信、清廉的良好形象,打造 營商環境,助推新舊動能轉換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3-5年的努力,進一步提升政府形象,建立現代誠信服務型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深化政務公開,強化行政責任,建立健全政務信用記錄,形成基本完善的政務信用管理體系和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潔的公務員隊伍,為打造山東高質量發展的增長極,黃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設富有活力的現代化濕地城市營造良好的政務和社會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夯實政務誠信基礎工作。
1.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堅持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原則,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要求。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合規性審核、集體討論決定等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強化依法決策、依法執行和依法監督。(市司法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持續推進)
2.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推進陽光行政,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在保護 信息安全、 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通過各級政府及各部門網站、政務微博微信、政務客戶端等途徑依法公開政府信息,加快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全過程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持續推進)
3.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創新政務服務模式,優化行政流程,提高行政效率。落實簡政放權要求,完善權力清單制度,優化行政流程,繼續清理、削減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推行網上服務、并聯服務和服務質量公開承諾等措施,不斷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持續推進)
4.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深入開展公務員守法、誠信和道德教育,編制公務員誠信手冊,將信用建設納入領導干部進修和公務員培訓課程。加大對公務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中誠信教育的培訓力度。加強公務員信用知識學習,增加信用典型案例剖析,提升公務員信用意識。(市委組織部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持續推進)
(二)建立健全政務誠信管理體系。
1.健全政務誠信監督機制。各級政府和部門單位要依法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將辦理落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情況作為政務誠信建設的重要考量因素。上級政府要定期對下級政府進行政務誠信監督檢查,實施政務誠信考核評價,考核結果作為對下級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暢通社會公眾對政務失信行為實施監督、投訴和舉報的渠道。(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2019年啟動實施)
2.構建政務誠信承諾機制。探索建立政務誠信承諾制度,推動政府部門和公務員對職權范圍內行政事項以及行政服務質量、辦事流程、辦事期限和保障等依法依規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對承諾履行情況進行準確記錄并納入政府部門及公務員誠信檔案。推動公務員在任職前,對自身遵紀守規、盡職盡責、誠實守信公開作出信用承諾。(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2019年啟動實施)
3.建立健全政務誠信記錄。準確記錄和客觀評價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務員對職權范圍內的行政事項,以及行政服務質量、期限和保障等承諾兌現情況。將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務員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產生的榮譽表彰和違法違規等信用信息,特別是在履職過程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信息納入信用記錄,并將有關記錄逐級歸集至信用信息共享系統。(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協調市法院、市檢察院共同推進,2019年啟動實施)
4.強化政務信用信息使用。各級政府和部門存在政務失信記錄的,要根據失信行為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損失情況和社會影響程度,對具體失信情況書面說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規取消相關政府部門參加各類榮譽評選資格,予以公開通報批評,對造成政務失信行為的主要負責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2019年啟動實施)
5.建立健全信用權益保護和信用修復機制。完善政務信用信息保護機制,依法依規采集各級政府、部門和公務員政務失信記錄。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異議、投訴制度,探索擴展公務員失信記錄信用修復渠道和方式。建立自我糾錯、主動自新的關愛機制,公務員在政務失信行為發生后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可從輕或免于實施失信懲戒措施,保障其合法權益。(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2019年啟動實施)
(三)推進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
1.加強政府采購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在政府采購領域引入信用管理機制,加快政府采購信用信息共享。嚴格政府采購誠信責任制,依法依規處理、曝光和懲戒采購人及有關責任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規失信行為,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活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市財政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2019年啟動實施)
2.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完善政府有關部門誠信責任制,明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方責任人及其在項目籌備、招標投標、政府采購、融資、實施等階段的誠信職責,建立項目責任回溯機制,將項目守信履約情況和實施效果納入項目政府方責任人信用記錄。(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2019年啟動實施)
3.加強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探索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制度規范。健全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制度,提高政務信息透明度。(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2019年啟動實施)
4.加強招標投標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健全招標投標信用評價指標和標準體系,探索推廣和應用信用報告制度。完善招標投標誠信檔案和多部門聯合獎懲機制,建立招標投標失信“黑名單”制度。健全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制度,及時向社會公開各級政府掌握的有關招標代理機構信用信息及動態監管信息等。將投標人、評標專家、招標代理機構以及相關從業人員的信用記錄,納入市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通過“信用中國(山東東營)”官方網站依法依規向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公開。(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財政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2019年啟動實施)
5.加強招商引資領域政務誠信建設。規范政府招商引資行為,認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不得以政府換屆、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理由毀約失信。因 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變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的,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對相關企業和投資人的財產損失依法予以賠償。(市投資促進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2019年啟動實施)
6.加強政府債務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強化政府債務預算約束,健全政府債務監管體系,建立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理機制及責任追究機制。政府舉債要依法依規、規模適度、風險可控和程序透明。(市財政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2019年啟動實施)
7.加強街道和鄉鎮政務誠信建設。建立街道和鄉鎮信用公開承諾制度,加大街道和鄉鎮政務、財務等公開力度,確保就業、物業、就學、衛生健康、養老、助殘、扶貧、醫保、住房、出行、停車、防火防盜、擁軍優屬、便民服務等公共服務和優惠政策有效落實到社會公眾,并將各項工作守信踐諾情況納入街道和鄉鎮績效考核體系。各縣區政府要積極組織開展誠信街道、誠信鄉鎮和誠信農村基層組織創建活動,提升基層政府形象。(市民政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2019年啟動實施 )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政務誠信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職責分工,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切實做好政務誠信建設工作,發揮好引領、示范和帶動作用。要充分發揮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作用,及時協調解決政務誠信建設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持續推進)
(二)加快制度建設。各級各部門、單位要加快推進政務誠信管理制度建設,重點加強政務公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府監管、公共服務、政府守信踐諾、公務員誠信、政務誠信評價等制度建設,提升政務誠信建設制度化水平。(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等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持續推進)
(三)加強輿論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廣泛開展內容豐富的誠信宣傳活動,加大對政務領域守信典型的宣傳和失信典型的曝光力度,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政務誠信建設工作的良好氛圍。(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分別負責,持續推進)